前段时间,云南房网写了一篇有关房价的文章,认为现在就算放开限跌令,允许开发商自由定价,由于房地产买涨不买跌的特点,恐怕也不一定有多少效果。
文章推送后,有人留言说:“把12000的房价降到8000,你看看有没有效果”。云南房网理解这位留言者的意思,大概是说降价有没有效果,关键看降幅有多大,如果把12000的房价降到8000元,怎么可能没效果。
应该说,这位留言者的意见很有代表性,即:只要房价降到位,肯定有效果。什么才是降到位?按这位留言者的说法,大概就是降三分之一强,也就是房价在现在的基础上降30%-40%吧。
比如现在昆明的新房均价大概在1.3万的样子,降三四成就是八九千,均价八九千也就意味着市场上还会有大量低于八九千的新房,估计最低的也就四五千。
实事求是地说,如果昆明的房价在现在的基础上突降三四成,房价普遍回归到万元以下,最低只卖四五千,买房的人肯定会多起来,销量估计翻个一倍也不稀奇。从这个角度来说,这位留言者的意见是对的——降价有没有效果,主要看是否降到位。
但问题在于,房价从来不是个孤立的市场现象,如果昆明房价突然间暴跌三四成,大部分项目都降价三分之一以上,可能意味着房地产市场秩序开始崩塌,开发商基本都已经奔走在逃命的路上,随之而来的是银行大面积亏损,金融风暴来临,在建的房产也很可能品质下降、甚至无法交付,即便交付以后维护管理恐怕也有很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房价再便宜又有什么用?
所以,房价大面积爆降三四成,如果单看价格确实划算,但在一个垮塌的市场上,比现在便宜三四成的房子不仅不算便宜,而是风险极大。
之所以认为房价如果普遍狂跌三四成,就意味着市场秩序垮塌,经济萧条到来,是因为以目前房地产开发的成本构成,房企的利润一般也就有个10%,降价10%就没有利润,降三四成就意味着巨亏,陷入巨亏的房企早晚都要破产。如果只是一家房企的个别项目,甚至个别项目的个别房源如此跳水式降价倒还罢了,如果各家房企都出现这种恐慌式降价行为,当时整个社会的经济状况已可想而知。
有人也许会说,你这说的这么严重,市场上又不是没有大降价的商品,不要说降价三四成,就是四五折销售的东西也很常见,为什么别人就好好的?轮到房地产就不行了?
的确,有些商品确实会以很低的折扣销售,但一般是高利润商品,比如某些流行服饰,应季水果,才上市价格都很贵,但这类商品有“保鲜期”,过季后市场价值就大打折扣,所以往往都要靠上市初期的高价格收回成本并赚取利润,过季后迅速打折。可是房产并没有什么过季的说法,利润率其实也不高,所以一般折扣都很低,如果突然出现大规模高折扣销售的情况,可能意味着整个行业的经营状况都严重恶化了。
房地产是中国的支柱产业,行业性萧条预示着中国经济走向低谷,房价大面积暴跌就是行业大萧条的标志。我们不能因为想买到便宜的房子,就希望房价暴跌。
当然,国内房价确实太高,但这主要是现有土地出让制度和房地产开发体系造成的结果,降低房价需要从根本上改变土地制度,改变开发模式,而不是期盼现在的房价暴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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