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省建设厅11月13日通报,自今年11月中旬起,云南省新、改、扩建建筑工程必须按最新实施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规定实施抗震设防,省建设厅负责人表示,不符合抗震设防新国标的工程不许开工建设。
据悉,上述建筑抗震新规于今年8月出台。新规特别加强了对未成年人在地震突发事件中的保护,对新、改、扩建教育建筑扩大了抗震设防范围,提高了抗震设防类别;扩大了医院、文化活动中心、运动场、商店、旅店、银行、电信、供热、车站、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等公共服务设施建筑中密集人群的应急保护范围,提高了 “人员密集场所”公共服务设施建筑设防标准。省建设厅要求,我省要对超限高层建筑、生命线工程、重要公共建筑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制度,确保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质量。
省建设厅负责人还强调:到目前为止尚未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建设项目,必须按新标准修改设计。凡不符合新抗震设防要求的工程,须责令其改正。文/记者 王密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