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政府新出台的《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了进一步放宽购买商品住房的落户条件。新政的推出,在昆明各中介及售楼部并没有出现更多的外地购房人群。据了解,早在今年初昆明市就已出台过具体的购房落户政策,因此本次新规被业界认为会对楼市有一定带动作用,但外地购房者究竟是否下单,关键还在于房价是否已达到他们的心理预期,落户政策在今年和明年对昆明楼市的影响不大,楼市的关键仍是供求关系的变化。
“购房入户”政策曾是拉动楼市法宝,始见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的中国房地产市场,较早推出购房入户政策的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是许多城市拉动房产市场的做法。其目的是为了吸引外地人才,并促进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繁荣房地产市场。
昆明过去也曾推出过此类政策,但在购房金额、购房时间和“二手房”等方面的限制:即购房总价值超过30 万元以上可凭房产证落户一人,超过60 万元以上的可落户两人,依此类推,但若是按揭购房需还清贷款;如果是二手房或购房不足30 万元的,需要居住满5年以上,并且原住户户口迁出该住址,才能办理房屋产权所有人的落户手续。
购房落户政策及“蓝印户口”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昆明楼市。大量州市及外省人士为了解决自己的就业及子女上学而选择在昆明购房。据统计,仅2006年全市通过购买30万元以上商品房共落户1647人,同比上升3.3%。购房落户的省外人分别来自四川、贵州、福建、广东、陕西等地,省内的分别来自个旧、会泽、宣威、开远、楚雄、玉溪等地,四城区则是购房落户的重点区域。购房落户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住在昆明”。
今年初,昆明市出台了《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细化了户口迁移落户条件,提出在主城区及呈贡县,购买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一次性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取消了金额等限制。
新户籍制度的实施,被昆明各开发商当成是拉动楼市法宝。俊发地产在推广“金色俊园”时,曾将此作为宣传亮点,在州市巡展时重点推出。而中介在二手房交易时也曾出现过一段小高峰。
10月29日云南省政府公布了被外界解读为“6条”救市措施,明确提出:凡是购买了商品住房(含二级市场购房),但户口不在购房所在地的购房者,可根据购房面积大小,将3人以内家庭成员户口转入购房所在地户籍管理机构。
面对云南省近期新出台的实施意见,昆明佳佳灵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慧认为,昆明市已有具体的购房落户规定,在昆明未新出具体细则以前,对昆明楼市的影响不大。面对低迷的楼市,外地购房人不会因购房落户而匆忙买房。户口对外地人的诱惑力并没有上世纪90年代那么大,除了子女就学及来昆务工外,户口的作用已越来越淡薄,已难扮救市角色。
昆明一家房地产公司老总也认为,如果出台新的落户政策对昆明楼市会有一定的带动作用。但购房入户政策并不是决定消费者买房或不买房的一个主要因素,它更多的意义在于对购房者心理上施加影响,激发消费者对房地产市场前景的信心。要救市,关键在房价要降,而不是用这些措施来刺激楼市。对于居高不降的楼市,一般老百姓还是无法买的起。文/记者 吴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