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让石先生浮想联翩——自己家那300平方米的小产权房,是不是就可以“名正言顺”了?可惜,这只是石先生一相情愿的误读。因为他漏看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这个前提。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全国须保持18亿亩耕地这是条不可触碰的红线,任何非涉农产业的开发都不允许。
两年前,石先生在位于马街石咀附近的某村“买”了一块地,有300平房米。他们一家在这块地上盖了一套带院子的3层小别墅,加入了“小产权房”一族。“建房花了30多万元,现在估计已增值到40多万元了。”
光凭一纸和村委会的协定,的确令他有些忐忑。石先生坦言也曾想过以后该地被征用或收购等一系列麻烦,但因为看到许多小产权房在“失地”后,还是和相关方面通过协商拿到了补偿,才稍稍安心。
昨天,石先生在《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看到,农民对自己的土地似乎有了更大空间的处置权。“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从他们手里拿地建房也符合相关政策了呢?”他承认,自己这种盼望里包含着很大的侥幸成分:“就算小产权房可打‘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的擦边球,但无论如何也过不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这一道硬性门槛。”
省国土资源厅昨天也有了明确说法:让农民对土地有更大的自主权,并非可以任意卖地给城镇居民盖房子。保护18亿亩的耕地是国家的基本政策,更是一道不可触碰的“红线”。国家期许的是能通过土地资源引进大量资本,发展农业相关产业,比如养殖、种植、农产品加工。任何不符合《决定》中涉及范围的非涉农产业都只能靠边“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