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昆明市房管局获悉,子君欣景小区一期经济适用房将在11月底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公开预售,同时这批经济适用房预计于12月底之前建成。
据了解,子君欣景小区北至广普大沟,南至广福路,西至子君村,东至广卫村,总建筑面积达95万余平方米、建盖13616套经济适用房。而即将在下月底进行预售的一期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为35万平方米,数量有5305套,基本户型有4种,面积从30多平方米到60多平方米不等,目前销售价格还未确定,发改委正在做最后的审批。
昆明市房管局机关党委书记向浩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昆明市的经济适用房应该由昆明市低收入家庭来购买,截至目前,昆明市有1万多户家庭提交了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其中经街道办事处、区房管局初审通过的居民有8千多户。而由于近期昆明市政府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标准进行了重新认定,即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实际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含临时生活补助)的150%,且人均居住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家庭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因此目前昆明市民政部门、市房管部门正开始对此前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资格进行再次审核,其中,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资格认定,房管部门负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的认定。在此次认定审核结束后,对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家庭经市房管局根据其实际情况综合评分后,按其得分高低确定购买先后顺序,而选房时间和地点将提前20天在相关媒体上公布,同时公示选房者名单。
另据介绍,此次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的认定实行属地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初审。申请低收入家庭资格则由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昆明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表》,申请人要实事求是地反映生活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低收入家庭收入的计算将按《昆明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社区低保工作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上报。街道办事处低保管理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上报。县(市)区民政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昆明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审批表》一式四份,县(市)区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低保和劳动保障机构各存一份。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不需要申请确定低收入家庭资格。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每年需重新确认。
向浩表示,针对商品房中配建经济适用房情况,近期市领导对此专门进行了调研,一再强调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一定要压住,要把项目做成既保证老百姓利益又让企业获利的双赢工程。房管部门将积极贯彻要求,做好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早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文/记者 刘婷婷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