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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昆明秋季房交会9月19日举行
2008-08-14 17:01:06 来源: 云南房网

  参展指南

  ▲参展流程图

  请参展企业填妥《参展回执表/合同书》后,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来点确认,经组委会认可后签定《参展回执表/合同书》,按照组委会发出的《2008昆明房地产交易会招展手册》上所规定的时间如期付清有关款项,款项到达组委会账号,展位给予确认。

  ▲展前准备阶段

  报名申请→展位确认及付款→展览资料收集及整理→展位设计装修准备→展品运输准备→签订责任书/保证书→转至现场阶段

  ▲现场阶段

  参展商报道→进馆布展→开展→撤展→结束

  ▲参展商认可

  ▲参展审核

  组委会原则上不对某公司的参展申请进行限制,但其参展项目和产品组委会有权审核,同时保留拒绝某公司参展的权利。

  ▲实施准入制

  为贯彻国家的相关政策,今年房交会上将继续严格实行参展房地产项目准入制度确保百姓放心购房,1,对参展并与销售的楼盘必须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同时必须在展会现场明显位置悬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对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只克做展示,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

  ▲资料提供

  房地产企业需向组委会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等(需五证齐全)及其他相关资料;二手房中介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相关产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展位确认及付款

  为确保展览会展位有序及公平的分配,组委会将按照参展项目类别划分展区。按照“先报名、先预留;先付款,先确认”的原则确认展位。

  ▲参展权利确认

  在组委会与参展商签定参展申请表/参展合同后,参展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撤销或者解除合约,参展申请表的内容对参展商和房价会组委会具有约束力,一经签定均应遵照履行。

  ▲展位取消

  参展商在被确认参展资格后决定取消参展,或房价会开幕后没有来参展,将视为参展商自动放弃参展权利,参展商已付参展费用不予退还,组委会有权将展位另行安排。

  ▲展位转让

  参展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展位使用权移交第三方使用,若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组委会有权收回该展位并进行相关处罚,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所有者承担。

  ▲展位调整

  在特定情况下,即使展位已经预订完毕,根据展会整体利益,组委会任然有权调整展位。参展商不能因上述变更而退出合同或索取赔偿。

  ▲展区规划

  组委会将对展馆中的展区进行整体规划,参展商布展应严格遵守展会总体要求及展会相关规定。


  ▲公共通道

  在任何情况下,组委会有保留改变展馆出入口位置和展馆公共通道及紧急出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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