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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管理环节的渎职犯罪现状,套用一句流行语,“那是相当的严重!”
这种严重性,可以从河南省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今天公布的最新数字中读出来:自2007年至今年7月底,许昌市检察机关先后立案侦查了土地、城建、房管、税务等相关行政执法人员渎职犯罪案件32人,占全市所立78起案件的41%。
据检察官透露,近年来,因房地产开发过热,行业竞争加剧,开发商、建筑商为了取得最大利益,采取各种手段拉拢腐蚀房地产开发管理环节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使得房地产开发管理环节的渎职犯罪不断出现。
“应该重视房地产开发管理环节的渎职犯罪!”许昌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任国强对记者说。据他透露,许昌市查处的房地产开发管理环节渎职犯罪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四千余万元。仅长葛市(县级市)一个检察院通过查办8名渎职者,就带动该市隐性税收增收达到二千多万元。
一年半风暴刮倒32名渎职者
据任国强介绍,检察机关开始查办房地产开发管理环节的渎职犯罪时,仅摸排线索就花了半年多时间。去年3月,长葛市被定为第一个突破口。
在长葛市,当办案人员拿到房产档案时,他们暗暗吃惊,5000多份房产档案!要想从中查出犯罪的蛛丝马迹来,谈何容易?还有专业术语、相关法律法规,对他们来说,还几乎是一张白纸。
然而,吃惊之后,他们又震惊了:通过有关专业机构计算,国家损失的土地出让金及其他应缴税收达千万元!
通过三个多月的奋战,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先后立案侦查了长葛市土地局、地税局8名工作人员。
自此,许昌两级检察机关掀起了查处房地产开发管理环节渎职犯罪的风暴,持续时间长达一年半。截至今年7月底,包括许昌市建委副主任李某(正处级)在内的房管、建设、土地、地税等部门的32名渎职者相继落马。在这32名渎职者中,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16人,城市建设部门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罪9人,土地管理部门涉嫌玩忽职守罪3人,地税部门工作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4人。
房管城建土管地税是重灾区
房地产开发管理环节的渎职犯罪有哪些特点呢?
“从主体上看,都是与房地产开发密切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房管、城市建设、土地管理、税务等部门,是此类渎职犯罪的重灾区。”禹州市检察院反渎局局长蔡艳晓分析说,“他们大多数是本单位的中层领导,都具有土地审批和其他方面管理的权力,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而导致渎职犯罪发生。”
检察官们在办案实践中发现,从发案环节上看,渎职犯罪往往发生在规划审批、国有土地出让、规费征收、证件办理、税收征管等环节。 任国强给记者举了两个例子:某县建委规划办主任付某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不严格执行县政府及建委下发的征收市政设施配套费的标准,致使城市建设规划配套费少征收100余万元;某县级市房管局产权监理所所长李某,在某开发商未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的情况下,明知是在工业用地上开发的商品住宅,而违法审批,为违规建筑颁发了房屋所有权证,给国家经济造成巨额损失。
据介绍,此类犯罪还有一个明显特点就是涉案人员较多,大都是窝案、串案,且随着房地产开发的不断升温,还逐渐呈现多发、易发态势。检察官分析说,由于房地产行业管理领域,涉及规划、国土、建设、房管等二十余个政府职能部门,各部门都具有相应的监管职责,且互为关联,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必然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一旦案发,诸多部门就会牵涉其中。再加上渎职犯罪自身的特点,犯罪责任比较分散,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直接经办人员、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都将难逃其咎。
据透露,在某县级市检察院查处的8起案件中,有4件是房管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窝案,还有4件是地税系统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窝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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