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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小姐从贵州来昆明工作已经两年了,今年她通过贷款终于拥有了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值得高兴的是,根据相关规定何小姐可以解决落户问题了。本期我们就一起关注一下,外地朋友买房后如何办理户口问题。
在昆明市公安局和五华区人民政府便民中心,记者了解到,无论一次性付款还是房贷未还清人员,都可以申请落户,没有金额上的限制。昆明市政府2008年1号文件正式出台了《关于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细化了户口迁移落户条件、亲戚投靠落户等政策。其中,对许多人关心的住宅面积作了明确:在主城区及呈贡县,购买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宅的房屋所有权人,可一次性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落户。该意见自1月20日起实施。本实施意见未涉及的其他户籍管理规定,仍然按现行规定执行。
在昆明就业的外来人员,首先需要到房屋所在片区派出所填写迁徙昆落户申请表,派出所民警在经过调查核实后,出具该房屋无户籍人员的证明,再由申请人提供书面落户的申请材料、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然后由昆明市房屋交易权管理处出具《档案摘抄表》证实房屋所有权,另外,房贷未还清的还需要到所在银行出具贷款证明及房产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都准备好以后,经过5个工作日的审核完成后,相关部门会通知申请人办理准迁证。
另外,二手房也将不再受到户口限制,购房人只要能出具房产证原件及稳定收入证明即可到房屋所在片区派出所落户,并且可以迁移其配偶、子女的户籍关系。
温馨提示:
购买房屋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所需证明材料: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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