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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全面清理闲置土地

2008-07-03 10:24:36   云南房网 http://www.ynhouse.com

  7月1日起,《昆明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记者获悉,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已在昆明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待清理后,将逐宗拟定具体处置意见,上报市政府审定后进行处理。

  4种情形可认定为闲置

  据了解,为加强昆明市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依法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昆明市政府制定并出台了《昆明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该办法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从今年年初起,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就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基于7月1日起实施的昆明市闲置土地办法,为贯彻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效率,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再次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地开展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

  据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的有关人士介绍,只要具备以下4种类情形之一的,均可认定为闲置土地: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载明具体建设开发日期的,自合同生效或《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土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满1年的;已动工开发建设土地面积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土地总面积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超过总投资额25%,但在规定的建设工期结束时,仍未达到应动工开发建设土地总面积或者总投资额,经市、县(市)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限期达到而未达到的。

  具体处理办法

  对于闲置土地的具体处置办法,土地闲置1年以上不满2年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土地使用权人送达《土地闲置费缴款通知书》,收取土地闲置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闲置满1年的,按取得该土地价款的15%收取闲置费;超过1年不满2年的,以取得该土地价款的20%的额度全年均摊后,按月计收闲置费,闲置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闲置满1年的,按该土地出让价款的15%收取闲置费;超过1年不满2年的,以该土地出让价款20%的额度全年均摊后,按月计收闲置费,闲置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土地闲置满2年的,经原批准用地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业内人士称,该办法的具体实施将促使开发商提高对地块整体规划的精准度,对资金到位及周转的要求都提高很多;对于政府而言,有利于其对土地供应、商品房供应的调控,但成效如何,还要看其执行的力度。


  来源: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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