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绿地率廉租房价优质不低
中心区以金融商业为主、小地块不得单独开发,用地规模小于有关规定的,除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项目外,原则上用于公共绿地、道路和公益性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建设。昨日,昆明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开始对《昆明市城市用地与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本月20日17:00前,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传真或电话方式将意见反馈到昆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电子邮件:kmfzb@126.com,邮寄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17号、邮编650011。电话及传真:2102676)
中心城区不新建大医院
《草案》明确:主城二环路内,用地性质以金融、商业、商务等为主,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推进“城中村”改造,降低人口密度,增加公共绿地、改善交通环境。严格控制大型仓储式商业设施和以批发为主的市场建设,不得再新建、扩建工厂、仓库和综合性大型医疗机构等设施,促进新增建设项目向二环路外和呈贡新城发展,工业向园区集中。
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建建(构)筑物。
小地块不得建商品房
主城中心城区内建设项目应当以规划控制道路红线围合的街坊进行整体开发建设;对无法成街坊整体开发的用地,应当在同一街坊内尽量整合周边可开发用地,统一开发建设;不能成街坊整体开发的商品住宅项目在主城二环路内不得小于0.67公顷,主城二环路外不得小于3.33公顷,非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不得小于0.20公顷;用地规模小于以上规定的,除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项目外,原则上用于公共绿地、道路和公益性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建设。
住宅绿地率最低40%
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二环路内区域的商品住宅绿地率不得小于40%;二环路外区域的商品住宅绿地率不得小于45%;二环路内、外区域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绿地率不得小于40%。二环路内、外区域的宾馆、饭店、金融、商务办公、文化、娱乐等项目的绿地率不得小于20%;商业和其他公共设施项目在二环路内区域的绿地率不得小于15%。
高层建筑容积率不超3.0
主城二环路内大于10层高层居住建筑建筑密度不得超过22%,容积率不得超过3.0;主城二环路外大于10层高层居住建筑建筑密度不得超过25% ,容积率不得超过2.5。学校、科研、体育场馆、医疗卫生、文化艺术、市政、绿地、工厂和仓储等设施,可按专业规范确定建筑容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