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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年5月1日,泰 欣城正式交房,按合同规定,在交房后90个工作日内,房产证必须要交付给业主,可是交房快满一年了,泰 欣城1300多户业主仍未拿到房产证。为此,泰 欣城的业主曾多次找开发商理论,但却始终没有结果。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泰 欣城产权证迟迟不能发放?开发商伦华地产对此又有何解释呢?
买房买来烦恼维权徒劳一场
提起房产证的事,刘先生便气不打一处来。
刘先生人在昆明,妻子和小孩的户口却在昭通。2006年5月,刘先生以总价29万的价格买下了一套泰 欣城120平米的四居室住房,原本打算等交房以后,按照买房落户的相关政策,把妻儿的户口都迁到昆明。
去年5月1号泰 欣城交房后,刘先生就开始打听什么时候拿到房产证,因为按照昆明市户籍管理规定,买房落户必须要看房产证原件。一开始,开发商还说快了,刘先生也没有过多怀疑,因为按照相关规定,交房后90个工作日内,房产证就应该办下来,可是一直到去年底,刘先生也没有看房产证的影子。
由于没有房产证,户口没办法迁移,刘先生的小孩只好高价上学。
在泰 欣城,因为没有房产证而给生活造成影响的业主还有很多,其中陈女士的遭遇最为令人心酸。2007年12月,陈女士父亲不幸患上了食道癌,因为一时拿不出高昂的治疗费用,陈女士跟丈夫商量后决定卖掉房子给父亲治病,但因为没有房产证,即使房价再低也没人敢买,最终延误了治疗而早早去世。
在采访中,陈女士告诉《售楼部》,每当想起这件事,她就感到非常内疚。“要是老人能多活一天,花多少钱也愿意!”说这番话时,陈女士已经泣不成声,同时在场的其余业主也都情绪激动,纷纷对《售楼部》记者表示,他们不仅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房产证,而且要求对业主做出一定的赔偿。
据接受采访的二十多位业主讲,2007年12月17日,由业主自发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曾去伦华地产讨说法,当时,伦华地产的负责人袁伟回复说:春节前可以办下来。但当今年1月20日业主代表再次到伦华房地产公司时,开发商却改口说要到4月30日才可以办下来。
开发商的反复,让业主气愤无比,却又无可奈何。
唯一的承诺就是合同赔偿的前提就是退房
依照有关规定,商品房交房后90个工作日,房产证就应该交付业主。泰 欣城如果按照开发商1月20日的承诺,从交房到拿到房产证已经有一年之久。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泰 欣城的房产证不能如期办理呢?
3月3日,《售楼部》采访了伦华地产常务副总李加友,就房产证一事进行了了解。李加友告诉《售楼部》,房产证是因为规划没有进行验收,所以一直搁浅,现在公司正在积极开展工作,争取早日办理。问及是否有业主到公司维权,李加友表示没有维权一事,业主是来过几次,虽然多少有些怨言,但态度都很好,没有什么过激行为。至于业主所说的时间承诺,李加友表示完全没有这种说法,伦华唯一的承诺就是合同,合同规定在交房后90个规定日内没有拿到房产证,业主有权中止合同并进行退房,开发商按合同房价10%的金额赔付违约金。对业主提出的赔偿要求,李加友表示,赔偿的前提就是合同,合同的规定就是退房,然后赔偿10%的违约金。
开发商说可以退房并按合同赔偿,看起来愿意承担责任,但接受采访的业主却认为,背后另有文章。原因在于当初泰 欣城售价并不高,每平方米不到3000元,如今该地段房价差不多翻了一番,开发商当然愿意按原价退房,即使赔偿10%,伦华地产也不吃亏。
公司有过错业主来买单?
《售楼部》从昆明市规划局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官员处了解到,泰 欣城的房产证拿不下来是因为伦华在施工工程中对原有的规划进行了违规操作,政府要肃清违规行为,必须要严厉执行规划法,并将对违规单位进行相关的处理。
既然属于规划违规,在没有进行处理之前,泰 欣城的产权证恐怕很难办下来,所谓4月30日的最后期限恐怕也只能是一种猜测。
眼下,拿不到产权证的业主心急如焚,而开发商却因为这两年房价暴涨而掌握了主动,一再强调按合同约定处理。对此,另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高管认为,拿不到房产证是因为伦华自身的过错造成,开发商理应积极争取早日解决,而不能简单强调合同约定。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合同规定也许对伦华有利,问题是作为一家负责人的开发商,退房不应该是目的。否则,以后谁还敢买伦华的房子。
这位同行还说,假如房价不是上涨而是下跌,伦华是否还能这么理直气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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