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把云南房网加入收藏
■ 首页 >> 资讯中心 >> 地产教室 >> 政策法规 >> 阅读正文
2008-03-14 09:16:22 云南房网 http://www.ynhouse.com
个人出租住房综合税将下调《通知》规定,从2008年3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目前广州市地税局未收到相关文件,但有关方面负责人表示,预计新旧政策衔接后,广州现行的个人出租住宅部分的税收综合征收率肯定要下调,但下调幅度多大,还需要测算。
◎分析:业主减税未必降租金房地产中介分析,个人出租住宅税率下调对租赁市场来说是一个利好消息,但不等同于租价会因此下调。目前,广州楼市平稳,房子好租,业主即使得到了政府在税收上的减免,未必肯“吐”出来主动降低租金。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首页 - 版权声明 - 产品服务 - 网络广告 - 合作伙伴 - 关于我们 - 房网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房网热线:0871-8231299 邮箱:house2005@126.com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40045 (滇ICP备06005972号)
本站网络实名、通用网址:云南房网
J2EE+Flas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