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访问?请进入  ·注册会员  会员登陆
首页 资讯 视频 团购中心 云南地产圈 房网论坛

设为首页 - 把云南房网加入收藏

初次访问?请进入  ·注册会员  会员登陆
>>云南房地产新闻资讯中心: 地产资讯 | 云南购房俱乐部 | 家居建材 | 地产教室
 

 
最新帖子
“今日股市,将是明日...
10月昆明楼市小道消息
[讨论]各见过那个黑...
[推荐]提前还贷办理流程
12月昆明楼市小道消...
金色俊园,终于做死了?
[推荐]城建股份湖畔圣水
[转贴]云大知城那些事
[推荐]买房八大实用技巧
我学府路附近的房想卖...
热门排行
[优选资料] 昆明市...
昆明市房地产住宅市场...
征集:昆明楼市黑名单
10月昆明楼市小道消息
[经理人必备]房地产...
[推荐] 丑陋的昆明人?
房地产考试知识200问答
金色俊园,终于做死了?
[优选资料] 昆明商...
12月昆明楼市小道消...
 
 

 首页 >> 资讯中心 >> 地产教室 >> 政策法规 >> 阅读正文

 个人购经适房契税减半 租房减税10%

2008-03-14 09:16:22   云南房网 http://www.ynhouse.com

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有关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的税收优惠政策终于敲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规定,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征1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这份《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房地产开发商、个人等主体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营业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以及所得税等方面的优惠。

  开发可免征土地使用税通知称,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相关材料,可按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购经适房契税减半通知对个人的优惠政策包括,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按规定取得的廉租住房货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的,捐赠额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出租收入减税10%在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方面,通知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收入减征10%的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征4%的房产税。

  


  来源:上海证券报
[人气指数:2706]
共3页(第1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首页 - 版权声明 - 产品服务 - 网络广告 - 合作伙伴 - 关于我们 - 房网大事记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云南互通网络有限公司 2005-2008
Copyright (C) Yunnan Footon Network Co., Ltd.

房网热线:0871-8231299 邮箱:house2005@126.com
经营许可证编号:滇B2-20040045 (滇ICP备06005972号

本站网络实名、通用网址:云南房网

J2EE+Flas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