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对于保障标准和额度,也作了详尽的规定: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现行住房面积和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该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具体标准则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来确定。
而享受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和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和租赁合同,合同中须写明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果、朝向、附属设施状况和维修责任等。
在用地方面,办法明确提出,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应当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采取划拨方式,以保证供应。
对新建廉租住房,办法明确规定,其规划布局应当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和就业的便利。并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对廉租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明确规定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如果对每个细节规定的不到位,在执行和落实中就会大打折扣。”秦虹表示,这表明政府对解决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越来越重视,也可以看出,政府在这方面的决心。
能否填平资金缺口 此次出台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不仅仅在细节上和可操作性上可圈可点,而且也对长期以来制约廉租住房体系建立健全的一大瓶颈——资金来源渠道上作出了突破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