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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其实是在不合理的土地制度下,农民与市民间所进行的一场迫不得已的“自救”行动,其情景如同当年安徽小岗村的农民按着血手印“分田到户”
赵晓/文
近日,政府传出要求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的声音。这就意味着,此前因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的一纸叫停,而命运难测的小产权房,最终以严厉禁止而告终。媒体称之为“叫停小产权房”。
打破土地垄断势在必行 在我看来,这是政府又一次对公民的偷袭,它和“5·30”半夜鸡叫大涨印花税没有本质的区别,都是政府公权力对民众财产权利的赤裸裸的掠夺。相比于真正要叫停的政府对土地的垄断,此举实在是在开历史的倒车,将令整个国家走向极其错误和危险的路途。
小产权房争论已久,在下向来不曾卷入。原因很简单,笔者对本届政府的执政眼光、能力与魄力心悦诚服,相信能够开创性地提出“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如此伟大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理念的国家与政府领袖们定会洞若观火,选择一条正确的土地路线,妥善地解决这一转型问题。
路人皆知,在中国,的确是已到了转变发展观以及启动社会发展的时期了。然而,究竟什么是妨碍科学发展与和谐社会构建的关键呢?就是各级地方政府以暴力之手,垄断城市用地供应,致使城市化、房地产市场化最终在中国蜕化为一场不断强化和扩大政府对于土地的垄断,进而左手掠夺广大农民右手盘剥广大市民的恶劣运动。
地方政府对于土地暴利的追逐,不仅极大地损害了政府与公众的关系,也破坏了中央的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伟大部署,致使房地产调控的目标无法实现,中央与国务院的公信力为此受到严重损害。而所谓“小产权房”,其实是在如此不合理、如此恶劣的土地制度下,农民与市民间所进行的一场迫不得已的“自救”行动,其情景如同当年安徽小岗村的农民按着血手印“分田到户”。
显然,面对当前的形势,政府无论是为推进科学发展观还是为推动和谐社会的大计,还是为房地产调控目标的实现,无疑都必须承认小产权房的合理性,并认识到其中蕴含的改革意义,如林毅夫、文贯中等许多专家所建议那样逐渐将其合理化,借此打破地方政府对于土地的垄断,走出当前经济转型与社会转型的死胡同,果断启动新一轮土地制度变革之路,重塑改革威信,重建改革信心,为中国的发展打开全新的局面,怎么能适得其反,不是叫停政府对于土地的恶性垄断,而是叫停小产权房的民间创新之举呢?
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政府垄断城市建设的土地供应的性质是什么?借用中国古代成语,就好比是“卧榻之旁不容他人酣睡”。而如今,就在十七大刚刚提出要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时候,却马上来了个“叫停小产权房”,要断了农民利用自己的土地财产去获得合法的“财产性收入”的机会,这好比是明火执仗地要抢了百姓的床来让政府继续酣睡。如此与公众利益、中央房地产调控目标均大相违背的政策提出,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
政府禁止小产权房的借口是保护耕地,但保护耕地不是这个办法。我们知道,传统农业靠的是土地,现代农业靠的更多却是知识与资金的投入。以色列地处沙漠,耕地极其稀少,他们的农业还能出口(尤其是有机农业,每年有机农产品出口额达1.3亿美元,而我国只有1653万美元),就是典型例证。我国的杂交水稻乃至大棚菜的种植以及现代农业,也都使得同样土地面积的产出几倍、成几倍乃至上十倍地增长,这其实是相当于土地面积的“增长”。所以,按照现代农业的概念,中国土地根本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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