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名称:《关于对小区执法“死角”需加强执法监管的提议》
提案人:朱燕
案由: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有法制作为保障。然而,作为人口比较集中的生活小区,却存在许多不和谐现象,缺乏有关部门的执法监管,以至于产生许多社会矛盾和纠纷。如:一些小区的一楼住户擅自将绿地和房屋改成餐馆和商铺,其中一些还属于无证经营。在二环路以内的地方公开使用蜂窝煤,油烟污水随意排放,造成污染等等。比如说,昆明市船房园丁小区一幢楼面对人行道一侧开了3家餐馆,平时吃饭的小桌子、板凳抢占人行道,花台变成他们堆放东西和垃圾的地方。污水、油烟随意排放,特别是油汤、污水常常把下水道堵塞,之后污水漫到该幢院子外,污染环境。住户们找到小区物管,回答是:“没有办法,管不了。”而有执法权的相关部门又没有到小区里来执法,故而产生了“不管地带”,成为执法的“死角和空白地带”,任由其泛滥。如果邻里之间为这些事进行诉讼,不论胜败,一诉成仇,邻里关系必然继续恶化,产生更多的矛盾,造成严重的社会不和谐。这些事例比比皆是,特别是在一些老小区比较突出。
建议:这些影响社会和谐的事情,整治起来其实并不是无法可依,更不是没有办法。比如说:无证经营、销售伪劣商品,应由工商部门、质检部门等监管;“居民住宅内严禁开餐馆”,早在2003年10月29日昆明市就下发的《昆明市餐饮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就规定;1997年12月22日,昆明市下发的《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市区禁用燃煤的通告》中的第一条就规定,实行禁用燃煤的区域为:市区二环路以内地区(含四区接合部)、西市区马街镇、官渡区关上镇、滇池度假区,应禁燃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保部门应该对此执法等等。
朱燕在提案中还表示,各相关执法部门应将执法延伸到小区里去,严格执法,使以上违法现象在萌芽状态就得到制止,使公民对法制树立信心,使邻里矛盾通过执法部门的执法得到制止,使和谐社会得到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