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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今年起拆除违法建筑一律不给予补偿
2008-01-07 11:16:00 来源: 综合

今年要实现都市区违法建设零增长,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昨日,重庆市规划执法大队透露,今年都市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将由各区政府统筹,开展无违法建设社区(街镇)活动。

  重庆市规划执法大队介绍,日前,市政府组织检查验收了都市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去年市政府第一批43个挂牌督办项目全部处置完毕;第二批35个挂牌项目已全部拆除。两批共拆除违法建筑391.41万平方米,完成了计划拆除任务的242.3%,各单位均超额完成了计划拆除目标。

  按照市政府要求,今年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努力实现新的违法建设零增长,原有违法建设负增长目标。同时,坚持专项整治工作由各区政府统筹,并加强政策研究,按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要求,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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