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易其稿后,公安部修改的户籍改革文件已报批国务院,其中确定将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
迁移条件被放宽
据相关人士介绍,正在等待国务院办公厅批复的《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将涉及五大改革措施,其中包括:完善暂住户口登记管理;取消夫妻投靠的户口迁移条
件限制;放宽老年人到城市投靠子女的户口迁移政策;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逐步建立全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
对于《意见》确立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为基本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中国社科院农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表示,“合法固定住所”抓住了改革的核心,但这一概念需要廓清,比如住房标准,居住期限。其具体认定可由各地城市政府自己做主。以形成不同的“准入门槛”。
统一方案不现实
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户籍专家王太元表示,让国务院出台统一的方案,全面推行,在实践上是不可行的。从多年实践和目前种种迹象来看,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已呈现的基本思路是:分进合击,稳步推进。
分进合击是指在实现居民法律身份平等后,各部门各自解决自己的不平等,在国务院的调控下,形成合力;稳步推进则指改革顺序照顾到轻重缓急、难易程度。首要的是自由流出流入、滞留居住的权利;其次是进城务工经商外来人口的劳动及其权益;再次是教育权利;最后是相关的各种政治经济文化权利。